网络视频广告与电视广告评估标准同一

时间:2010年04月16日信息来源:不详 点击: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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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4亿网民、262.2亿元广告营销投放规模,这是目前国内互联网的受众和媒体价值规模。联系年底年初中间电视台、上海文广、湖南卫视等传统广电巨头纷纷进军网络视频,创办国家网络电视台(CNTV)、芒果TV等震荡业界的消息事件,注解互联网正在成为主流媒体,其影响力堪与电视等传统媒体比肩。

天然也向广告主提出了一个挑衅:广告营销,曩昔更多的是在“报纸、杂志加电视”等不同的传统媒体领域购买投放,而现在的营销战场俨然是横跨电视和互联网了,该如何在媒体新时代塑造推广品牌?

探求跨越电视和网络的统一把标尺

改变正在发生,观众正在电视和互联网上重新分配他们的细致力。DCCI Admonitor网络广告投放监测数据表现,2010第一季度,中国网络视频月均受众规模达到2.5亿人,绝对数量相称可观。观众收看网络视频并不偏废电视,而是在工作时间重点接触网络视频,非工作时间接触电视。同时,视频广告在网络与电视这两种不同的序言平台也形成差异和互补:电视广告起到告知作用,帮助用户对品牌和产品产生初步认知阶;而网络视频则在广告的互动、卷入方面发挥明显作用,带动用户进行品牌体验。

全程覆盖受众、网络和电视的互补,这一场景“看上去很美”。可是,在传统电视和网络视频之间,跨序言广告测算一向缺乏明确、同一的基础方法。广告主、代理公司目前采用的网络视频广告结果监测指标基本上是延用互联网传统广告的监测指标:曝光、点击、一次跳转,二次跳转等。但是传统电视广告结果看的是以下几个紧张指标:收视率、广告平均曝光频次、总收视点(GRP-Gross Rating Points),以及每收视点成本(CPRP-Cost Per Rating Point)。

受众的眼球跨越了网络和电视,越来越多的品牌在开展广告营销时考虑整合互联网与电视的媒体购买与投放。可是,网络媒体的这些指标大多不能与电视的指标直接等同,必要肯定的转换,这让广告主无法对投放在互联网和电视的广告指标进行直接比较,从而导致无法在整合营销中合理评估、预算各种媒体的投放。

从2007年初开始,DCCI互联网数据中间与广告主、代理公司和媒体合作启动“跨媒体优化研究”(CMOS,Cross Media Optimization Study)尝试跨越整合电视、互联网两大序言的价值评估系统。在3年多市场探索、意见征求以及CMOS工作基础上,业界各方求同存异,以CMTF跨序言义务小组的假造情势联合起来,推出了《跨序言广告营销测算基础方法引导框架》(简称CMMG)。这一引导框架实现了电视和网络视频序言基础指标的制订、基础数据的测量,以及电视与网络视频指标、基础数据之间的基本换算等,从而推动电视的总收视点(GRP-Gross Rating Points)与互联网的CPM、Impression、Reach、UV、PV、VV等指标数据对接,消弭电视与网络视频之间在广告营销的序言计划、结果评估阶段存在的基础测算停滞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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