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慈善·阳光·希望”助学活动启动
本报讯(记者 文秀为)7月16日,记者从太原市慈善总会获悉,省城2013年“慈善·阳光·希望”助学活动从即日起全面展开,对考取全国50所高校的城乡低保、残疾等特困家庭子女,每人给予4000元的慈善助学金。
太原市慈善助学活动实施六年来,累计支出善款5776万元,通过扎实开展慈善学历助学、职业助学、岗位助学、定向助学等活动,帮扶24495名贫困学子圆梦。2013年“慈善·阳光·希望”助学活动,按照市、县(市、区)重点救助和分级救助的原则进行。太原市慈善总会救助对象为:父母持有城乡低保证或一、二级残疾证的特困家庭子女;持有一、二级残疾证的贫困学生;在太原市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经省招生办公室批准,被以下50所大学录取的贫困学生。具体为: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中山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四川大学、南开大学、山东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天津大学、中南大学、东南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厦门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同济大学、华南理工大学、重庆大学、兰州大学、中国农业大学、湖南大学、东北大学、河海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科技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山西大学、山西医科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山西农业大学、中北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太原科技大学。另外,各县(市、区)慈善会结合实际情况,对考入其他大学的贫困学生给予救助。
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学生从即日起至8月10日前,可通过太原慈善网(http:/ww.tycszh.org)下载“慈善助学申请表”;持父母低保证、残疾证、家庭户口本、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户籍所在的各县(市、区)慈善会提出助学申请,经过市县两级慈善组织审核,最后确定救助对象,慈善助学金将在8月下旬全部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同时,太原市慈善总会希望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和爱心企业,积极捐资助学,帮扶贫困学子圆梦。捐助电话:0351-3099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