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去年处分89名县级以上干部 贪贿案件占两成
新京报讯 (记者王姝)去年全年,北京共有89名县处级以上干部,因贪腐等问题,受到处分,其中17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
受理举报15902件次
昨日,市纪委、监察局公布了2012年全市案件办理情况,通报了朝阳区原区委常委、副区长刘希泉案等9起典型案件。
据市纪委、监察局通报称,去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5902件次,立案638件,结案54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7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4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4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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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89名县处级以上干部案件,即“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被市纪委、监察局列为办理重点。同被列为办理重点的还有三类案件:“贪污贿赂等经济类违纪违法案件”;政法、工程建设、国有资产等“重点领域和部门的违纪违法案件”;“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
贪污贿赂案件占1/5
市纪委、监察局通报的数据表明,在干部违纪案件中,“贪污贿赂等经济类违纪违法案件”占比高达1/5。去年,纪检监察处的涉及贪污贿赂、违反财经纪律、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类案件,占案件总数的37.5%。其中,贪污贿赂案件则占年度违纪案件总数的21.8%。
而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中,纪检监察部门共立案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3人,移送司法机关11人。
此外,去年,举报线索初核后,纪检监察部门为944名干部澄清了失实举报。
数说
2012年,领导违纪、重点领域、经济违纪、损害群众利益等4类案件成办理重点。
领导违纪。全市共处分县处级以上干部89人,移送司法机关的县处级以上干部17人;
重点领域。市公安局、纪委新立案95件,查处132人,同比2011年分别上升43.9%、65%;
经济违纪。占总数的37.5%。其中,贪污贿赂案件占年度违纪案件总数的21.8%;
损害群众利益。全市重点查处了涉及征地拆迁、矿产资源开发、学校办学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食品药品制假售假、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等方面的违纪案件。
链接
九起典型案例
朝阳区原区委常委、副区长刘希泉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索取并非法收受他人贿赂186万余元,给予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
丰台区人民法院原院长夏俭军在担任朝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诉讼、执行中提供帮助,收受贿赂385万余元,给予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昌平区政协原副主席于泓在担任昌平区科委主任、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管委会主任期间,利用便利挪用公款100万元进行营利活动,收受贿赂400余万元。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丰台区民防局原局长崔爱国,收受人防工程使用者贿赂334.8万元。开除党籍、行政开除,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密云县园林绿化中心原主任郭生强贪污绿化工程款175.6万元,收受绿化施工队和供货商贿赂44.6万元,挪用公款20万元。开除党籍、行政开除,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密云县交通局原副局长张建国贪污公款105万余元,收受贿赂161万元。开除党籍、行政开除,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顺义区李桥镇原党委书记李丙春骗取拆迁款3870万余元,挪用公款1.78亿余元供他人使用,收受贿赂30万余元。开除党籍、行政开除,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通州区辛庄村原党支部书记史福利挪用征地补偿款780万元,贪污79.5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朝阳区孙河乡康营村村委会原委员梁达,在土地储备拆迁过程中,骗取拆迁补偿款及停产停业补助款1.89亿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