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蓝天集团发生安全事故,75万元私了
日前,有当地群众来电反映称,2012年12月15日,山西忻州蓝天集团曹家庄工业园区发生一起致一人伤亡的安全责任事故,并以75万元与其家属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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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后王海英被送往忻州市人民医院进行救治,于12月23日不治身亡。同月30日,王海英安葬于忻州市忻府区安邑村。
据悉,王海英的父亲名叫王怀玉,77岁,母亲72岁。王海英弟妹三个,他排行老二,姐姐出嫁,其弟在村家务农。其妻子胡翠云,42岁,在家务农;其儿子23岁,在忻府区一所学校打工;女儿12岁,在忻府区义井乡中读书。
事发后,记者就该事故与蓝天集团的主要负责人郎凤英核实了解时,郎凤英称不知道有这样的事发生。
据当地百姓说,该公司自建厂以来已发生过6起安全责任死亡事故。
3年前该公司在建筑施工时死亡一人;2012年1月4日,该厂生产的锅炉在忻州市定襄县发生爆炸致二死一伤。
2011年12月22日中午,该公司工人贾龙义在禁锢螺丝时被机器当场绞死,贾龙义,忻州市忻府区东事发石村人,时年仅25岁;在家排行老大。其家属得到70万元赔偿后于12月28日,在忻州市火葬厂火葬。
关于2011年该公司的工人贾龙义被机器绞死的这起安全事故,当地群众称,事发后公司进行了瞒报并以70万元私了。记者曾就此事向忻州市忻府区安监局求证时,多名工作人员称不知道有此事。该局的副局长郭培强则称,此事已上报了,在上边没有做出处理决定,不便于对外通报。
1月8日下午,山西省委副书记、代省长李小鹏在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严格事故问责,加紧事故调查,根据调查结果,无论涉及哪一层、涉及什么人,只要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都要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坚决遏制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蓝天集团如此三番五次的发生安全事故,是该引起相关人员及部门的重视,莫让山西省委副书记、代省长李小鹏的安全警示成了耳旁风。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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