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红狮水泥无证采矿之谜
长宁红狮水泥无证采矿之谜
时间:2013-1-25 23:13:03 作者:吕刚 王忠明 来源:经济与法周刊-四川 查看:98 评论:0
内容摘要: “我们在山脚下生产生活,山上却在开山采矿放炮,巨大的震动就像地震,把我们的房屋结构都震松了,房屋已经出现了多处裂缝和移位现象。而山上松散的巨石不时滚落下来,随时有砸着人或者砸坏屋舍的危险……&rdquo...
“我们在山脚下生产生活,山上却在开山采矿放炮,巨大的震动就像地震,把我们的房屋结构都震松了,房屋已经出现了多处裂缝和移位现象。而山上松散的巨石不时滚落下来,随时有砸着人或者砸坏屋舍的危险……”
被砍伐的防护林
正在生产的矿山现场
矿山顶已经开采,山脚就是村民的住房
以租代征土地 无证开采矿山 滥伐长江防护林
长宁红狮水泥无证采矿之谜
吕刚 王忠明 发自四川长宁
编者按:四川长宁红狮水泥有限公司以土地流转租赁方式获取矿山资源,在原有居民没有搬迁出采矿区、企业没有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置几十户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大肆放炮采矿。山上原有长江防护林被大面积砍伐,放炮时山上滚石、飞石不断,时时威胁村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村民们四处投诉无门……
开矿滥伐长江防护林
“没有经过林业部门的审批,也没有取得林权所有人的同意,有人在大面积盗伐长江防护林!”
2013年1月14日上午,正在宜宾市长宁县采访的记者接到村民爆料,长宁红狮水泥有限公司借开矿之名,找人在租赁林地上大肆砍伐破坏长势良好的长江防护林。
接到爆料后,记者立即驱车前往红狮水泥厂石灰岩采矿区,在现场看到:位于硐底镇治平村与龙头镇龙头村交界处的石灰岩矿山山顶已被裸露开采大半,现场机声隆隆,挖掘机和运货卡车往来穿梭,被挖掘出来的矿石被一车车送进粉粹机和水泥厂传送带,而紧邻村民住房一侧,只留有一道陡峭斜坡,坡上树木和植被正在砍伐,地上有数堆刚砍伐的直径10至30厘米高山杉树。
砍树村民介绍,他们是治平村10组组长邓万金每天花100元钱请来的。邓万金说,红狮水泥厂要占这片林地,让他们把树砍了拿去卖钱,至于有没有审批手续和砍伐证,他们不知情。
这片林地所有权人王子银称,砍树者没有告知他,也没有在林业部门取得任何手续,属于非法大面积盗伐树木行为。王子银拿出了由长宁县政府颁发的林权证,上面清楚地载明:林地使用权、森林或树木所有权、使用权人均为王子银,林地面积63.95亩,主要树种为杉树,林种为防护林。由于长宁县属于长江流域,毫无疑问,这是国家禁止砍伐的长江防护林。
王子银随后去了长宁县森林公安分局龙头派出所报案。当天下午,森林公安到了现场,发现不仅王子银林地未经过任何审批程序被砍伐,相邻龙头镇龙头村也有大片防护林被砍伐,初步统计近20立方米。
由于此案涉及红狮集团,长宁县森林公安分局龙头派出所对此十分慎重,面对记者采访要求,三缄其口。
当地村民称,红狮水泥开矿盗伐林木这样的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自2011年8月,长宁红狮水泥公司委托地方政府租赁村民林地时候开始,就不断出现村民承包林地树木被盗伐现象。村民也一直向有关部门反映,但至今没有任何结果。
以租代征的矿山
长宁县龙头镇龙头村7组与硐底镇治平村相邻,龙头村7组村民告诉记者,2011年8月,红狮水泥厂看中了该组数百亩土地(大部分为退耕还林地),欲用于矿石开采。随后,龙头镇、村、组三级干部召开社员大会,会上,镇村干部介绍说,红狮水泥公司将占用组上退耕还林林地用于矿石开采,方式采取流转租用方式,租期从2011年起2031年止,每年土地流转费用为600元/年·亩。
会上,大多数村民提出红狮水泥实质是征用土地,20年后这些土地将全部灭失,村民再分配将面临诸多矛盾,流转租用方式不合法,以及政府公布的土地面积与实际面积相差太多,租用费用偏低以及开山放炮如何解决附近居民安全等一系列问题,村民们不同意流转土地。他们要求公示政府与红狮水泥签订的协议,要求与厂方见面座谈。村镇干部当时说,将转达村民意见。最后,村组干部让参会村民在一张纸上签名,说是可以领取误工费20元(事后村民们并没有领到)。
村民介绍,事后,村社干部正是以此签名,声称村民已经全部同意流转土地。村社干部这种做法,完全是一种欺骗行为。
“由于绝大多数村民反对,社员会没能继续开下去。那时,村民都以为村、组和企业暂时不会有什么大动作。”村民张玉龙说,没想到的事情还是发生了:2011年8月中旬,龙头镇龙头村7组组长张耀礼等人在村民毫不知情的状况下,与红狮水泥公司签署了土地流转(租用)合同,流转租期从2011年起2031年止,租赁该组土地航测面积232.46亩,每年土地流转费用为600元/年·亩,另加1年青亩补偿、3年土地复耕费,每亩20年流转总费用为14400元。合同签署之日起,流转费用和其他费用一月内一次性付清。”
村民文平说:“我组村民彭光龙、陈开才、吴学民、张得民、张少模等曾自主上山实地丈量,丈量出来的面积为487.5亩以上,而流转合同上面积却只有232.46亩,相差一倍多。”村民们听到传言,说红狮水泥公司每亩土地支付给政府的费用是5万元,与村民所得差异很大。同时,村社干部在土地流转费用分配上不公平,土地村社干部的亲戚常常分得多,一般村民分得少……
成都知名律师何佳林说,根据土地流转管理方法第三条规定,乡村土地承包运营权流转不得改动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越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伤利害关系人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第六条规定,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策承包土地能否流转、流转的对象和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其承包土地。
也就是说,如果大部分村民不同意土地流转,村民小组代村民与企业签订流转协议,应该是无效的。现在,龙头村7组村民正准备委托律师,要求撤销以村民小组名义与红狮水泥所签订的土地流转协议。
村民上访受打击
合同签署后,大多数村民表示不同意,并多次向龙头镇、长宁县、宜宾市、四川省等相关部门投诉,但一直没有任何结果。
村民文平介绍:“看到协议后,村民反应更为强烈,以多种方式开始信访,但相关部门以各种理由敷衍,违规合同得不到纠正,本质问题得不到处理。”
2011年底,村民李育清等前往龙头镇政府,找到镇长黄仁树反映,黄镇长说:“这土地是政府的,连你们人都是政府的,政府想卖就卖,想买就买,村民没有权利干预。”
2012年6月12日,村民冯远芳前往组长张耀礼和村文书兼组代表夏正荣家门口理论,最后却被以辱骂行为被龙头镇派出所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一位村民说,她因为反对土地流转,家里所有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上班的亲戚朋友都被相关部门查清并被谈话,要求这些亲戚做她的工作,“不要闹”,不然这些亲戚就要丢工作。
村民文平说,他是搞货运的,也反对非法将土地流转给红狮水泥,同时投诉村社干部分配土地款等严重不公。镇政府干部找他谈话,说现在纪委、公安、交通等部门都在关注他。如果不听话,他的后半生就不好过。最让文平气愤的是,他11岁的女儿,在学校也被班主任老师威吓,说女儿如果不制止父亲上访,就要免去班干部、不能评三好学生等。女儿天天回家哭。文平打电话质问班主任老师,这位老师说是县政府领导下的任务。
村民们说,几位带头抵制土地流转的村民,不断受到来自政府相关工作人员、村社干部的威胁恐吓,行踪也被监视跟踪。
事实上,记者通过对宜宾市国土局矿产资源科提供的资料对比,发现红狮水泥获得的采矿范围只有0.5889平方公里,如今的占地面积,已经远远大于获得的采矿许可面积。
矿山危及上百人安全
“我们在山脚下生产生活,山上却在开山采矿放炮,巨大的震动就像地震,把我们的房屋结构都震松了,房屋已经出现了多处裂缝和移位现象。而山上松散的巨石不时滚落下来,随时有砸着人或者砸坏屋舍的危险,两年多来,我们多次向县市安监部门反映,至今没有任何结果。”2013年1月14日,硐底镇治平村10组村民王子富焦急地告诉记者。
王子富说,矿山每次放炮使用2-5吨炸药,威力非常大。而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的相关规定,小型露天采石场300米范围内都不能有居民居住,而红狮水泥厂采矿区300米范围内,仅硐底镇就居住生活着几十户人家,龙头镇也有几十户。如今,除了少数几户经受不住政府的巨大压力搬迁以外,其余还没有搬走的住户时时生活在危险和恐惧之中。我们为此多次找到政府部门,政府部门的答复是,你们搬走了就安全了。
“为了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我们也愿意搬迁,但让我们往哪里搬啊?政府一不提供宅基地,二是补偿太低。”村民王瑞说,目前,当地新农村聚居点的每平方米房价为1200—1300元,而镇上新房单价格在2000多元每平方米以上。经过村民反复争取,现在政府只同意村民的房屋每平米补偿750元,远远不够重置同样面积的房屋,而远离祖居的地方,以后的生产生活会有极大不便。大家的生活水平会因此降低很多。
“企业要在这里经营发展,本来应该由企业来和我们商谈搬迁补偿等问题,但现在企业不出面,完全由政府代企业出面跟我们老百姓谈,一些官员动不动就以抓人和强拆相威胁。有的政府干部对老百姓态度极为粗暴,这是激化政府和老百姓关系的重要原因。”村民王瑞说,在没有谈妥补偿安置和搬迁的情况下,红狮水泥厂置老百姓生命财产安全不顾,依然大肆动工,如果出了事情谁负责啊?
采矿未取得安全许可证
面对老百姓对安全的担忧,长宁县安监局副局长陈永华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村民反映的情况他们已经知悉,并几次去现场进行查看,还同宜宾市安监局副局长李文仲一起去看过一次。县安监局多次深入到当地走访群众,了解群众诉求,做好沟通协调,化解信访矛盾,但矛盾始终未能彻底化解。
陈永华说,开山放炮影响并没有老百姓说的那么严重,因为红狮水泥厂开山放炮采用的是“内向挤压式”定向爆破技术,冲击波会互相抵消,震动和响声都很小,不会影响老百姓的住房和生活。
同时,陈永华也坦诚,由于开山放炮,山上不定时会出现滚落石头情况,这的确有着安全隐患。按照企业提出的《项目可行性报告》中的安全专篇意见,对此处理意见是,迁走山下公路南侧山脚下13户人,公路北侧300平内的居民则不搬迁。硐底镇副镇长代壮告诉记者:300平范围内的居民共100多户,目前仅公路南侧搬迁了6户,主要是搬迁补偿没有谈拢。
“补偿标准以前是砖混结构房屋价格是450元每平方米,老百姓觉得低了,一直向上面反映,最近我们有了新标准,砖混结构单价涨为750元,但老百姓还不满意。”负责红狮水泥厂项目拆迁工作的硐底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范小君说,作为长宁县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红狮水泥目前已经成为该县产值第二的大企业,对地方经济发展十分重要。为动迁这13户人,他和其他镇干部可谓跑断了腿磨破了嘴,一直不明白这些人为什么还不满足呢?
陈永华说,红狮水泥希望今年3月1日前办理好安全生产许可证,而村民不搬迁,安监部门就不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果因为无法开采原料而导致红狮水泥停工,这对日产5000吨水泥的红狮公司来说,损失是巨大的,作为省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地方政府不会容许这种情况出现。”硐底镇派驻红狮水泥负责协调工作官员张开富说,作为地方官员,绝不会因为少数人的私欲,而让一个优势企业无法发展。她表示作为基层政府官员,还会拼命工作,让村民早日搬迁。
一方面由于老百姓因为补偿价格太低不愿意搬迁,另一方面,由于红狮水泥不愿意停工待料造成巨额损失,安全隐患就如一把高悬利剑,被一直悬挂在离矿山最近的几户农户的头上。
宜宾市安监局非媒矿山管理科负责人孙科长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也承认,由于老百姓迟迟没有搬迁,红狮水泥厂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至今还没有办理下来。孙进一步解释称,年生产规模达50万吨以上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要在省安监局办理。
对此,成都知名律师何佳林律师指出,根据国家相关安全生产规定,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严禁以任何形式组织生产。在老百姓没有搬离安全距离之外、生命财产安全没有任何保障情况下,红狮水泥公司为什么敢于公然违背国家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大肆放炮采矿,对国家的法律法规弃之不理呢?这值得人们深思。
维护企业违法抑或失去民心
面对以租代征矿山,破坏长江防护林以及危及山下老百姓安全等问题,红狮水泥厂采取了回避姿态,记者多次联系长宁红狮水泥公司负责人及办公室负责人,对方或不予回应,或称负责人不在长宁和不方便接受采访为由,婉言拒绝,并让记者去找地方政府。
那么,红狮水泥公司为何方神圣?
据了解,红狮集团为一大型民营企业,本部在浙江。据当地媒体报道,2011年8月,总投资8亿元、日产5000吨干法水泥的长宁红狮集团新型干法水泥厂,正式点火试生产,成为长宁县“十二五”的“开门红”项目。现已投产1条日产5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及配套9MW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年产高标号水泥160万吨,年产熟料120万吨。
记者在调查中得知,自2009年红狮水泥进入长宁以来,在建厂征地拆迁过程中,因补偿标准问题,当地老百姓一直反映红狮水泥公司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四处信访上访,直到2012年10月,长宁县出台了新的补偿政策,提高了补偿标准,前期征地问题才得到根本解决。
“由于标准缺失,以前的议价补偿,给老百姓漫天要价开了一个不好的头。部分以前靠与政府议价获得好处的企业和个人,成了此次土地流转和租地开矿搬迁户中的钉子户。”张开富告诉记者,他们不会让这些人得逞。
“本来应该由企业出面和我们谈判的事情,一直以来都是政府在跟我们谈,红狮水泥负责人为何始终不露面?”硐底镇民营老板王子银告诉记者,政府在这方面扮演了企业利益代言人角色,采取强势态势针对维护自己权益的老百姓,而且言而无信。
王子银说,2010年,他的治平石材厂被硐底镇政府出面以低价购买,并转卖给红狮水泥厂,当时政府承诺交易产生的税费由政府承担。
如今,由于王子银家住房在矿区300米危险范围内,王子银想搬出安全距离,却遭到硐底镇政府的断然拒绝,他为此走上维权道路。哪知,税务机关此时出动了,声称不但要他缴纳采石场被政府收购的税费,还要处以最高额度罚款——总额基本和他收到的款项相当,并扬言要以偷税漏税罪抓他。为此,王子银先行一步,以硐底镇政府收购他的治平石材厂主体不合法,把硐底镇政府告上法庭。目前,宜宾市中院已经受理此案。
“王子银状告长宁县硐底镇政府一案,极有可能会撕开红狮水泥公司勾结地方官员牟取非利益的内幕。”长宁县一位熟悉内情的退休官员称,地方政府本应是一方百姓利益的守护者,而现在基层政府不少官员自觉或不自觉地将自己定位于企业的代言人了。
就在记者快要截稿的2013年1月25日,王子银告诉记者,这几天政府到处派人找他,他还怀疑自己的电话和行踪被监控,因为他在电话中向亲人说的一些事,政府很快就知道了。他说,1月25日中午,长宁县公安局硐底镇派出所指导员曹春带一名穿制服的警察、10余名不明身份人员,开着一辆警车、2辆民用车,没有出示任何搜查证件和身份证明,强行闯入他家,将王子银家人全部挡在客厅,闯进楼上楼下各个房间,翻箱倒柜,也不知他们在找什么。几十分钟后,这些人扬长而去,没有留下任何搜查清单,也不知他们带走了什么东西。
有关法律人士指出,面对老百姓四处投诉的长宁红狮水泥明目张胆的种种违法行为,长宁县地方政府不能越位和错位,安监、国土、环保、林业、公安等政府职能部门不应该、也不能无所作为。在企业利益与一方百姓大多数人利益发生激烈冲突的时候,如果维护一家企业,失去一片民心,那是得不偿失的。
编后语:谁在纵容红狮水泥违法?
宜宾市长宁县长宁红狮水泥有限公司以租代征林地和土地,在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村民没有搬迁的情况下,大肆砍伐长江防护林,放炮采矿,违法事实可谓清楚确凿,当地村民也四处投诉上访,为什么当地政府和职能部门却视而不见、无所作为?
更让人惊诧的是,反对和抵制企业违法行为的村民,受到了各种非正常遭遇:有村民被行政拘留,有村民亲戚受到“丢工作”威胁,有村民被监视跟踪,有村民家被警察无证强行闯入搜查,有村民被警告,甚至连孩子也不放过…… 这些让人匪夷所思的事,在长宁县已经发生了,同时还正在发生。
是谁在纵容长宁红狮水泥公然违法?又是谁在滥用公权,对普通村民采取选择性执法、针对性执法、违法执法?共和国庄严的法律,难道可以成为个别官员为所欲为的“家法”?长宁县,请给公众一个说法!
红狮水泥集团号称在全国7家分公司,年产值数十亿元,对我国水泥矿山的征用、开采、安全、环境等法规不可能不清楚,却为什么却敢在长宁县冒天下之大不韪,在多个环节置法律法规于不顾、置数百村民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其被后有什么样的利益关联和黑幕?对长宁红狮水泥这样的无良企业,我们应当警惕!
时间:2013-1-25 23:13:03 作者:吕刚 王忠明 来源:经济与法周刊-四川 查看:98 评论:0
内容摘要: “我们在山脚下生产生活,山上却在开山采矿放炮,巨大的震动就像地震,把我们的房屋结构都震松了,房屋已经出现了多处裂缝和移位现象。而山上松散的巨石不时滚落下来,随时有砸着人或者砸坏屋舍的危险……&rdquo...
“我们在山脚下生产生活,山上却在开山采矿放炮,巨大的震动就像地震,把我们的房屋结构都震松了,房屋已经出现了多处裂缝和移位现象。而山上松散的巨石不时滚落下来,随时有砸着人或者砸坏屋舍的危险……”
被砍伐的防护林
正在生产的矿山现场
矿山顶已经开采,山脚就是村民的住房
以租代征土地 无证开采矿山 滥伐长江防护林
长宁红狮水泥无证采矿之谜
吕刚 王忠明 发自四川长宁
编者按:四川长宁红狮水泥有限公司以土地流转租赁方式获取矿山资源,在原有居民没有搬迁出采矿区、企业没有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置几十户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大肆放炮采矿。山上原有长江防护林被大面积砍伐,放炮时山上滚石、飞石不断,时时威胁村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村民们四处投诉无门……
开矿滥伐长江防护林
“没有经过林业部门的审批,也没有取得林权所有人的同意,有人在大面积盗伐长江防护林!”
2013年1月14日上午,正在宜宾市长宁县采访的记者接到村民爆料,长宁红狮水泥有限公司借开矿之名,找人在租赁林地上大肆砍伐破坏长势良好的长江防护林。
接到爆料后,记者立即驱车前往红狮水泥厂石灰岩采矿区,在现场看到:位于硐底镇治平村与龙头镇龙头村交界处的石灰岩矿山山顶已被裸露开采大半,现场机声隆隆,挖掘机和运货卡车往来穿梭,被挖掘出来的矿石被一车车送进粉粹机和水泥厂传送带,而紧邻村民住房一侧,只留有一道陡峭斜坡,坡上树木和植被正在砍伐,地上有数堆刚砍伐的直径10至30厘米高山杉树。
砍树村民介绍,他们是治平村10组组长邓万金每天花100元钱请来的。邓万金说,红狮水泥厂要占这片林地,让他们把树砍了拿去卖钱,至于有没有审批手续和砍伐证,他们不知情。
这片林地所有权人王子银称,砍树者没有告知他,也没有在林业部门取得任何手续,属于非法大面积盗伐树木行为。王子银拿出了由长宁县政府颁发的林权证,上面清楚地载明:林地使用权、森林或树木所有权、使用权人均为王子银,林地面积63.95亩,主要树种为杉树,林种为防护林。由于长宁县属于长江流域,毫无疑问,这是国家禁止砍伐的长江防护林。
王子银随后去了长宁县森林公安分局龙头派出所报案。当天下午,森林公安到了现场,发现不仅王子银林地未经过任何审批程序被砍伐,相邻龙头镇龙头村也有大片防护林被砍伐,初步统计近20立方米。
由于此案涉及红狮集团,长宁县森林公安分局龙头派出所对此十分慎重,面对记者采访要求,三缄其口。
当地村民称,红狮水泥开矿盗伐林木这样的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自2011年8月,长宁红狮水泥公司委托地方政府租赁村民林地时候开始,就不断出现村民承包林地树木被盗伐现象。村民也一直向有关部门反映,但至今没有任何结果。
以租代征的矿山
长宁县龙头镇龙头村7组与硐底镇治平村相邻,龙头村7组村民告诉记者,2011年8月,红狮水泥厂看中了该组数百亩土地(大部分为退耕还林地),欲用于矿石开采。随后,龙头镇、村、组三级干部召开社员大会,会上,镇村干部介绍说,红狮水泥公司将占用组上退耕还林林地用于矿石开采,方式采取流转租用方式,租期从2011年起2031年止,每年土地流转费用为600元/年·亩。
会上,大多数村民提出红狮水泥实质是征用土地,20年后这些土地将全部灭失,村民再分配将面临诸多矛盾,流转租用方式不合法,以及政府公布的土地面积与实际面积相差太多,租用费用偏低以及开山放炮如何解决附近居民安全等一系列问题,村民们不同意流转土地。他们要求公示政府与红狮水泥签订的协议,要求与厂方见面座谈。村镇干部当时说,将转达村民意见。最后,村组干部让参会村民在一张纸上签名,说是可以领取误工费20元(事后村民们并没有领到)。
村民介绍,事后,村社干部正是以此签名,声称村民已经全部同意流转土地。村社干部这种做法,完全是一种欺骗行为。
“由于绝大多数村民反对,社员会没能继续开下去。那时,村民都以为村、组和企业暂时不会有什么大动作。”村民张玉龙说,没想到的事情还是发生了:2011年8月中旬,龙头镇龙头村7组组长张耀礼等人在村民毫不知情的状况下,与红狮水泥公司签署了土地流转(租用)合同,流转租期从2011年起2031年止,租赁该组土地航测面积232.46亩,每年土地流转费用为600元/年·亩,另加1年青亩补偿、3年土地复耕费,每亩20年流转总费用为14400元。合同签署之日起,流转费用和其他费用一月内一次性付清。”
村民文平说:“我组村民彭光龙、陈开才、吴学民、张得民、张少模等曾自主上山实地丈量,丈量出来的面积为487.5亩以上,而流转合同上面积却只有232.46亩,相差一倍多。”村民们听到传言,说红狮水泥公司每亩土地支付给政府的费用是5万元,与村民所得差异很大。同时,村社干部在土地流转费用分配上不公平,土地村社干部的亲戚常常分得多,一般村民分得少……
成都知名律师何佳林说,根据土地流转管理方法第三条规定,乡村土地承包运营权流转不得改动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越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伤利害关系人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第六条规定,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策承包土地能否流转、流转的对象和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其承包土地。
也就是说,如果大部分村民不同意土地流转,村民小组代村民与企业签订流转协议,应该是无效的。现在,龙头村7组村民正准备委托律师,要求撤销以村民小组名义与红狮水泥所签订的土地流转协议。
村民上访受打击
合同签署后,大多数村民表示不同意,并多次向龙头镇、长宁县、宜宾市、四川省等相关部门投诉,但一直没有任何结果。
村民文平介绍:“看到协议后,村民反应更为强烈,以多种方式开始信访,但相关部门以各种理由敷衍,违规合同得不到纠正,本质问题得不到处理。”
2011年底,村民李育清等前往龙头镇政府,找到镇长黄仁树反映,黄镇长说:“这土地是政府的,连你们人都是政府的,政府想卖就卖,想买就买,村民没有权利干预。”
2012年6月12日,村民冯远芳前往组长张耀礼和村文书兼组代表夏正荣家门口理论,最后却被以辱骂行为被龙头镇派出所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一位村民说,她因为反对土地流转,家里所有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上班的亲戚朋友都被相关部门查清并被谈话,要求这些亲戚做她的工作,“不要闹”,不然这些亲戚就要丢工作。
村民文平说,他是搞货运的,也反对非法将土地流转给红狮水泥,同时投诉村社干部分配土地款等严重不公。镇政府干部找他谈话,说现在纪委、公安、交通等部门都在关注他。如果不听话,他的后半生就不好过。最让文平气愤的是,他11岁的女儿,在学校也被班主任老师威吓,说女儿如果不制止父亲上访,就要免去班干部、不能评三好学生等。女儿天天回家哭。文平打电话质问班主任老师,这位老师说是县政府领导下的任务。
村民们说,几位带头抵制土地流转的村民,不断受到来自政府相关工作人员、村社干部的威胁恐吓,行踪也被监视跟踪。
事实上,记者通过对宜宾市国土局矿产资源科提供的资料对比,发现红狮水泥获得的采矿范围只有0.5889平方公里,如今的占地面积,已经远远大于获得的采矿许可面积。
矿山危及上百人安全
“我们在山脚下生产生活,山上却在开山采矿放炮,巨大的震动就像地震,把我们的房屋结构都震松了,房屋已经出现了多处裂缝和移位现象。而山上松散的巨石不时滚落下来,随时有砸着人或者砸坏屋舍的危险,两年多来,我们多次向县市安监部门反映,至今没有任何结果。”2013年1月14日,硐底镇治平村10组村民王子富焦急地告诉记者。
王子富说,矿山每次放炮使用2-5吨炸药,威力非常大。而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的相关规定,小型露天采石场300米范围内都不能有居民居住,而红狮水泥厂采矿区300米范围内,仅硐底镇就居住生活着几十户人家,龙头镇也有几十户。如今,除了少数几户经受不住政府的巨大压力搬迁以外,其余还没有搬走的住户时时生活在危险和恐惧之中。我们为此多次找到政府部门,政府部门的答复是,你们搬走了就安全了。
“为了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我们也愿意搬迁,但让我们往哪里搬啊?政府一不提供宅基地,二是补偿太低。”村民王瑞说,目前,当地新农村聚居点的每平方米房价为1200—1300元,而镇上新房单价格在2000多元每平方米以上。经过村民反复争取,现在政府只同意村民的房屋每平米补偿750元,远远不够重置同样面积的房屋,而远离祖居的地方,以后的生产生活会有极大不便。大家的生活水平会因此降低很多。
“企业要在这里经营发展,本来应该由企业来和我们商谈搬迁补偿等问题,但现在企业不出面,完全由政府代企业出面跟我们老百姓谈,一些官员动不动就以抓人和强拆相威胁。有的政府干部对老百姓态度极为粗暴,这是激化政府和老百姓关系的重要原因。”村民王瑞说,在没有谈妥补偿安置和搬迁的情况下,红狮水泥厂置老百姓生命财产安全不顾,依然大肆动工,如果出了事情谁负责啊?
采矿未取得安全许可证
面对老百姓对安全的担忧,长宁县安监局副局长陈永华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村民反映的情况他们已经知悉,并几次去现场进行查看,还同宜宾市安监局副局长李文仲一起去看过一次。县安监局多次深入到当地走访群众,了解群众诉求,做好沟通协调,化解信访矛盾,但矛盾始终未能彻底化解。
陈永华说,开山放炮影响并没有老百姓说的那么严重,因为红狮水泥厂开山放炮采用的是“内向挤压式”定向爆破技术,冲击波会互相抵消,震动和响声都很小,不会影响老百姓的住房和生活。
同时,陈永华也坦诚,由于开山放炮,山上不定时会出现滚落石头情况,这的确有着安全隐患。按照企业提出的《项目可行性报告》中的安全专篇意见,对此处理意见是,迁走山下公路南侧山脚下13户人,公路北侧300平内的居民则不搬迁。硐底镇副镇长代壮告诉记者:300平范围内的居民共100多户,目前仅公路南侧搬迁了6户,主要是搬迁补偿没有谈拢。
“补偿标准以前是砖混结构房屋价格是450元每平方米,老百姓觉得低了,一直向上面反映,最近我们有了新标准,砖混结构单价涨为750元,但老百姓还不满意。”负责红狮水泥厂项目拆迁工作的硐底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范小君说,作为长宁县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红狮水泥目前已经成为该县产值第二的大企业,对地方经济发展十分重要。为动迁这13户人,他和其他镇干部可谓跑断了腿磨破了嘴,一直不明白这些人为什么还不满足呢?
陈永华说,红狮水泥希望今年3月1日前办理好安全生产许可证,而村民不搬迁,安监部门就不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果因为无法开采原料而导致红狮水泥停工,这对日产5000吨水泥的红狮公司来说,损失是巨大的,作为省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地方政府不会容许这种情况出现。”硐底镇派驻红狮水泥负责协调工作官员张开富说,作为地方官员,绝不会因为少数人的私欲,而让一个优势企业无法发展。她表示作为基层政府官员,还会拼命工作,让村民早日搬迁。
一方面由于老百姓因为补偿价格太低不愿意搬迁,另一方面,由于红狮水泥不愿意停工待料造成巨额损失,安全隐患就如一把高悬利剑,被一直悬挂在离矿山最近的几户农户的头上。
宜宾市安监局非媒矿山管理科负责人孙科长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也承认,由于老百姓迟迟没有搬迁,红狮水泥厂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至今还没有办理下来。孙进一步解释称,年生产规模达50万吨以上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要在省安监局办理。
对此,成都知名律师何佳林律师指出,根据国家相关安全生产规定,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严禁以任何形式组织生产。在老百姓没有搬离安全距离之外、生命财产安全没有任何保障情况下,红狮水泥公司为什么敢于公然违背国家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大肆放炮采矿,对国家的法律法规弃之不理呢?这值得人们深思。
维护企业违法抑或失去民心
面对以租代征矿山,破坏长江防护林以及危及山下老百姓安全等问题,红狮水泥厂采取了回避姿态,记者多次联系长宁红狮水泥公司负责人及办公室负责人,对方或不予回应,或称负责人不在长宁和不方便接受采访为由,婉言拒绝,并让记者去找地方政府。
那么,红狮水泥公司为何方神圣?
据了解,红狮集团为一大型民营企业,本部在浙江。据当地媒体报道,2011年8月,总投资8亿元、日产5000吨干法水泥的长宁红狮集团新型干法水泥厂,正式点火试生产,成为长宁县“十二五”的“开门红”项目。现已投产1条日产5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及配套9MW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年产高标号水泥160万吨,年产熟料120万吨。
记者在调查中得知,自2009年红狮水泥进入长宁以来,在建厂征地拆迁过程中,因补偿标准问题,当地老百姓一直反映红狮水泥公司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四处信访上访,直到2012年10月,长宁县出台了新的补偿政策,提高了补偿标准,前期征地问题才得到根本解决。
“由于标准缺失,以前的议价补偿,给老百姓漫天要价开了一个不好的头。部分以前靠与政府议价获得好处的企业和个人,成了此次土地流转和租地开矿搬迁户中的钉子户。”张开富告诉记者,他们不会让这些人得逞。
“本来应该由企业出面和我们谈判的事情,一直以来都是政府在跟我们谈,红狮水泥负责人为何始终不露面?”硐底镇民营老板王子银告诉记者,政府在这方面扮演了企业利益代言人角色,采取强势态势针对维护自己权益的老百姓,而且言而无信。
王子银说,2010年,他的治平石材厂被硐底镇政府出面以低价购买,并转卖给红狮水泥厂,当时政府承诺交易产生的税费由政府承担。
如今,由于王子银家住房在矿区300米危险范围内,王子银想搬出安全距离,却遭到硐底镇政府的断然拒绝,他为此走上维权道路。哪知,税务机关此时出动了,声称不但要他缴纳采石场被政府收购的税费,还要处以最高额度罚款——总额基本和他收到的款项相当,并扬言要以偷税漏税罪抓他。为此,王子银先行一步,以硐底镇政府收购他的治平石材厂主体不合法,把硐底镇政府告上法庭。目前,宜宾市中院已经受理此案。
“王子银状告长宁县硐底镇政府一案,极有可能会撕开红狮水泥公司勾结地方官员牟取非利益的内幕。”长宁县一位熟悉内情的退休官员称,地方政府本应是一方百姓利益的守护者,而现在基层政府不少官员自觉或不自觉地将自己定位于企业的代言人了。
就在记者快要截稿的2013年1月25日,王子银告诉记者,这几天政府到处派人找他,他还怀疑自己的电话和行踪被监控,因为他在电话中向亲人说的一些事,政府很快就知道了。他说,1月25日中午,长宁县公安局硐底镇派出所指导员曹春带一名穿制服的警察、10余名不明身份人员,开着一辆警车、2辆民用车,没有出示任何搜查证件和身份证明,强行闯入他家,将王子银家人全部挡在客厅,闯进楼上楼下各个房间,翻箱倒柜,也不知他们在找什么。几十分钟后,这些人扬长而去,没有留下任何搜查清单,也不知他们带走了什么东西。
有关法律人士指出,面对老百姓四处投诉的长宁红狮水泥明目张胆的种种违法行为,长宁县地方政府不能越位和错位,安监、国土、环保、林业、公安等政府职能部门不应该、也不能无所作为。在企业利益与一方百姓大多数人利益发生激烈冲突的时候,如果维护一家企业,失去一片民心,那是得不偿失的。
编后语:谁在纵容红狮水泥违法?
宜宾市长宁县长宁红狮水泥有限公司以租代征林地和土地,在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村民没有搬迁的情况下,大肆砍伐长江防护林,放炮采矿,违法事实可谓清楚确凿,当地村民也四处投诉上访,为什么当地政府和职能部门却视而不见、无所作为?
更让人惊诧的是,反对和抵制企业违法行为的村民,受到了各种非正常遭遇:有村民被行政拘留,有村民亲戚受到“丢工作”威胁,有村民被监视跟踪,有村民家被警察无证强行闯入搜查,有村民被警告,甚至连孩子也不放过…… 这些让人匪夷所思的事,在长宁县已经发生了,同时还正在发生。
是谁在纵容长宁红狮水泥公然违法?又是谁在滥用公权,对普通村民采取选择性执法、针对性执法、违法执法?共和国庄严的法律,难道可以成为个别官员为所欲为的“家法”?长宁县,请给公众一个说法!
红狮水泥集团号称在全国7家分公司,年产值数十亿元,对我国水泥矿山的征用、开采、安全、环境等法规不可能不清楚,却为什么却敢在长宁县冒天下之大不韪,在多个环节置法律法规于不顾、置数百村民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其被后有什么样的利益关联和黑幕?对长宁红狮水泥这样的无良企业,我们应当警惕!
(作者:佚名 编辑:SHIHUA)
文章热词:无证采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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